【导语】:宜宾市三江新区颁布最新购房补贴政策啦,有在宜宾购房计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2022宜宾三江新区购房补贴申请条件详见正文。
2022宜宾三江新区购房补贴申请条件(更新时间7月20日)
(一)购买商品房(期房)以购房合同网上签订时间(无网签流程以纸质合同签订时间)、网上合同备案办结时间为准;购买商品房(现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时间为准。购房时间标准均须满足在政策执行期内。
(二)申请落户人员购房补贴的申请人,户籍在本实施细则实行之日(2022年5月1日)前属于三江新区之外。
(三)使用房票购房或购买保障房、限价商品房、定向商品房、安置房等政策性房屋和二手房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四)申请人必须为房屋所有权(含共有产权)人。
(五)在本实施细则实行前已办理网签合同备案,通过退房再购房(包括买受人换名购房、更换车位)改变合同网签备案时间的,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六)同时符合招商投资协议中购房奖补政策(包括双限房优惠政策)和本实施细则中购房补贴的人员,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享受其中一项购房补贴,同一套房屋仅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
(七)符合多项补贴条件的不作累加计算,但落户人员购房补贴和三孩购房家庭补贴可与其余任一补贴叠加享受。
(八)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补贴,夫妻双方都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也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
申请范围及对象
(一)就业人员购房补贴:在宜宾市就业创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购买宜宾临港经开区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楼盘表详见附件3,下同)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
(二)落户人员购房补贴:购买宜宾临港经开区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后,户籍从三江新区以外的区域迁入的人员。
(三)人才购房补贴:购买宜宾临港经开区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且经认定的在新区就业的F类及以上人才(所属企业工商注册地、财税征管关系均在三江新区范围内,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人事关系,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购房补贴时社保处于在缴状态;社保缴纳地为宜宾市市本级、翠屏区、南溪区之一)。
(四)特殊群体购房补贴:购买宜宾临港经开区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新建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下列人员:
1.在我市工作的高校教师;
2.35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3.具有农村居民户籍的人员;
4.外市户籍来宜购房人员;
5.退役、现役军人和军人遗属;
6.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
7.对符合政策生育两孩的家庭。
(五)其他范围补贴:
1.符合一对夫妻生育三孩(2021年6月后)家庭购买宜宾临港经开区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新建商品住房的;
2.购买宜宾临港经开区参与购房补贴的在售楼盘车位的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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